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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房叔方廣雲受審 涉案安置房63套案值1236萬
新華網合肥9月29日專電(記者徐海濤)"合肥房叔"腐敗窩案核心人物方廣雲29日在安徽省廬江縣出庭受審。方廣雲被控單獨或夥同他人騙取安置房18套,受賄後違規幫助他人非法獲取安置房45套,共涉案案失業中值1236萬餘元。
方廣雲原任合肥市新站區站北社區居委會黨支部書記,2012年底,當地12名村民實名舉報其"非法侵占136套回遷安置房",方廣雲因此被稱為"合肥房叔"、"房老虎"。
廬江縣檢察院指控,2005年以來,被告人方廣雲在協助原合肥市瑤海工業園區管委會拆遷安置工作期間,利用其負責對站北社居委部分村民組拆遷安置對象的資格審核、安置費審核等職務上的便利,單獨或夥同他人騙取安置房18套,面積1570平方米,價值345.4萬元;騙取拆遷補償費31.6萬餘元、安置費21.4萬餘元,合計398.4萬餘元。
其中方廣雲夥同其女婿、女兒,將其女婿等5人的戶口違規遷至站北社居委何槽坊村民組,並偽造拆遷房屋登記表等材料,騙取台東縣信貸轉貸總面積270平方米的安置房3套。與原合肥市公安局瑤海分局磨店派出所民警詹衛東共謀,以虛增拆遷安置人口的方式套取安置房3套。
此外,方廣雲從2007年以來,受原合肥市瑤海工業園區管委會的委托,負責站北社居委部分村民組拆遷安置對象的資格審核、安置費審核等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受賄6萬元。徇私舞弊,違規出具安置證明等材料,致使他人非法獲取安置房45套,面積3605平方米,價值793.1萬元,獲取拆遷補償費44.8萬餘元,共造成公共財產損失837.9萬餘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方廣雲的行為已構成貪污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提請法院依法判處。
新聞來源http://wh.house.sina.com.cn/news/2014-09-29/1706449203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