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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傢屯全款買住宅卻成門市想要房得補1.5萬元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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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來是想給母親買棟房子養老的,沒承想老人去世也沒住上新房,接二連三發生的事讓劉女士感到筋疲力盡。

  2009年,劉女士在蘇傢屯區的唯美尚品小區購買一處房產,開發商是遼寧聯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劉女士介紹,當初購房時房址處還沒有重點開發,當時房價整體都便宜,加上位置比較偏,所以她以2740元/平方米的價格拿下瞭面積為130多平方米的一樓房屋,總房款35萬餘元。

  劉女士說,買房主要是為瞭給母親養老,所以特意選擇瞭一樓,方便出入。她選定房子後全額交款,並簽訂瞭合同。合同中明確規定,該商品房的用途為住宅,層高為3米,交房日期為2010年10月31日。而當時她隻簽訂瞭合同,並未備案。

  開發商延遲交房住宅變門市

  到2010年10月末,劉女士仍未收到開發商的入住通知,她多次聯系,然而開發商始終沒有給出確切時間。直到劉女士的母親去世,他們也沒有拿到房屋鑰匙。更讓劉女士擔心的是房子沒有備案。

  到2012年,她突然發現房子的大門不是向樓道開的,而是向街面,變成瞭門市房。而開發商也一改往日口氣,從延遲交房變成瞭不交房,因為房子的用途由住宅變成瞭門市,價格也要提高,所以要求劉女士補差價。

  劉女士表示不同意,當初是按照住宅買的,改門市也是開發商的行為。而且2009年和2012年的房價相差甚遠,開發商卻要按照2012年門市的價格讓她補差價,一平方米差瞭1.5萬餘元,劉女士覺得開發商不講理,於是一紙訴狀告上瞭法庭。

  勝訴容易但房屋至今未備案

  劉女士與開發商的案件從沈陽市蘇傢屯區人民法院到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持續瞭一年,最後蘇傢屯區人民法院判決,劉女士勝訴,開發商將房屋交付給劉女士,"並協助辦理準住及房籍登記手續"。

  今年7月拿到判決書後,劉女士松瞭口氣,以為可以入住瞭,然而事情還遠未解決。期間,拿不到鑰匙,劉女士找來鎖王,在法官的見證下砸開鎖頭,自己上鎖,算是拿到瞭房子,但水電煤氣暖氣等配套設施仍未到位。而且最關鍵的是房子至今仍未備案,法律權屬上還是不屬於她。

  另外,起訴之初,她怕房子有變化,所以申請將房子查封,開發商無法出售,查封期限一直到明年5月份。當開發商得知房屋被封後,迅速將同是一樓的其他25套房子全部賣給一個業主,並且備案。

  她怕如果明年查封到期那天,如果臨時有事,沒有及時申請繼續查封,被開發商捷足先登賣給其他人並備案,那麼未來的備案之路更加遙遙無期。

 當事人可依據相關程序主張備案

  為何備案的執行如此困難呢?相關方面並未接受記者采訪。

  遼寧百聯律師事務所律師遊會榮表示,其實勝訴後執行難在房產案件中比較常見,其中原因比較復雜。涉及劉女士的案件,開發商不配合不表示案件無法執行。當事人需要到房產局咨詢備案所需要的各種手續,當事人準備好自己的手續,開發商方面的,如果開發商不配合,需要請執行法官配合到相關部門調取。手續齊備後,執行法官攜帶強制執行等手續,即可到房產局辦理備案。









新聞來源http://sy.house.sina.com.cn/news/2013-12-10/093325314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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